高低温试验的目的是确定产品在高温气候环境条件下储存、运输、使用的适应性。高温的温度和曝露持续时间决定了试验的严苛程度。
高温试验和低温试验简称为高低温试验,其目的是评价高低温条件对装备在存储和工作期间的性能影响。高低温试验的试验条件、试验实施、试验步骤在GB/T 2423.1-2008《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方法低温》和GB/T 2423.2-2008《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方法高温》中都有详细的规定。
一、试验要求
1、样品是否散热
在自然空气条件下进行试验,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,表面最热点的温度仍高于周围大气温度5℃以上的称之为散热试验样品;反之,等于或低于5℃以下的为非散热试验样品。所有非工作性的贮存、运输试验,均为非散热试验。在工作状态下试验时,当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,凡温升小于5℃的亦称为非散热试验。如电风扇在进行型式试验后,若易触及的外表面温升均不高于20℃,就是散热试验。
2、试验温服突变还是渐变
当试验箱温度升到或降至规定的温度后,立即将样品放入试验箱进行试验,称为温度突变试验,而将样品先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中,然后将箱内温度逐渐升到或降至试验所规定温度的试验,称为温度渐变试验。一般情况下,若已知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不产生其他有害影响时,为了节省试验时间,应采用温度突变试验,否则采用温度渐变试验。
3、有无强迫空气循环试验
非散热试验时,采用强迫空气循环,可提高热交换效率。空气循环速度愈高,热交换效率愈高。所以在进行这种强迫试验时,建议采用空气循环速度≥2m/s。而散热试验时,比较好的方法是采用无强迫空气循环试验。如果采用无强迫空气循环还不能满足试验要求时,应采用强迫空气循环试验。
二、试验设备及试验参数
1、试验设备
高温试验一般是将产品置于恒温箱或恒温室内进行试验。介质的温度用温度计在不同位置测定,取其算术平均值。但要求箱内温度尽可能均匀,通过热空气流动加热产品,不应使试验样品靠近热源。为减少辐射影响,试验箱的壁温不应高于环境温度3%。
低温试验一般在低温箱内进行,其温度一般靠人工制冷的方法获得。在低温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,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低温条件的均匀性。
2、试验参数
按地区和使用场合不同,GB2423·1一81和GB2423·2—81分别规定了不同温度等级的优先数值。
低温环境温度:一65℃,一55"C,一45"C,一40℃,一30℃,一25℃,一15℃,一10℃,一5℃,0℃,+5℃;
高温环境温度:+200℃,+17S℃,+155℃,+125℃,+100℃,+8S℃,+70℃,+65℃,+60℃,+55℃,+50℃,+45℃,+40℃,+3S℃,+30℃。
温度的允许偏差范围均为±2℃。
在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,高、低温条件试验的持续时间根据需要从下列数据中选取:2、16、72、95(h)。
三、对产品试验后的要求
经高低温试验后的产品质量,一般都是按产品技术条件或技术协定中规定的要求检验。例如,高温环境对电机产品性能的影响,表现在导电材料的电阻变大,导致电流的变化,对有精度要求的电机,还会影响精度。因此,在高温试验后,应在试验箱内测定绝缘电阻,其值不低于5MΩ,同时还要测试电机的其他性能。一般情况下,产品经温度试验后,若能满足下列基本要求,便认为产品符合高低温要求。
1、产品表面无损伤,变形等缺陷。若是涂镀表面,应没有镀层剥落、起泡或变色等现象。
2、对于塑料零件,其表面无裂纹、起泡和变形等现象。
3、橡胶制品无老化、粘结、软化和裂开等现象。
4、产品零件焊接部位无流淌现象。
5、产品性能数据及结构功能符合技术条件盼要求,不应出现妨碍产品正常工作的任何其他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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